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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適用於無形資產移轉及使用之常規交易方法如下:
一、可比較未受控交易法。
二、可比較利潤法。
三、利潤分割法。
四、收益法。
五、其他經財政部核定之常規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