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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專賣機關得收購酒精製造人所製酒精,其價格由專賣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擬
定後,呈由主管上級機關核准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