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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發行機構每月應將運動彩券發行情形作成營業報告書,併同損益表、獎金
支出情形、盈餘分配表及銷管費用明細表,於次月十五日前報經主管機關
洽中央體育主管機關後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