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庫券經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國庫券持有人兌領到期本息時,經付機構按財政部所頒樣張及暗記核驗無訛並查明未經掛失止付者,即予照付,遇有疑義,應掣據留票轉送財政部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