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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庫券經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財政部於國庫券印就後,即會同承印廠商送中央銀行點收保管。中央銀行應按實收國庫券,載明張數、面額等項掣給「國庫保管品寄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