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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存保公司辦理人事業務,應遵守本辦法之規定,經本會定期或不定期查核,有違反規定者,除予以糾正外,對應負責任之相關人員依規定程序予以適當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