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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各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事、監察人與其他重要管理人員及特殊技術人員,由各機構擬訂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陳報本部核定後依規定程序進用,不受前條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