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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處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案件之處理。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讓售案件之處理。
三、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開發案件之處理。
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作價投資案件之處理。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交換產權案件之處理。
六、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贈與案件之處理。
七、國有土地放領案件之處理。
八、代管無人繼承財產處分案件及其他法律規定移交辦理標售案件之處理。
九、協議調整地形案件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財產處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