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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資訊服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資訊與資通安全政策及預算之整體策略規劃。
二、本會與所屬機關共用資訊與資通安全資源之規劃及管理。
三、本會與所屬機關行政資訊服務與資訊統計之規劃及管理。
四、本會與所屬機關政府資訊服務、資料治理政策之推動及執行。
五、本會與所屬機關、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事項之督導及推動。
六、金融市場資通安全政策之規劃及推動。
七、金融市場資訊服務、資料開放政策之規劃推動及應用推廣。
八、資訊科技、資通安全之應用研究及教育訓練。
九、其他有關資訊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