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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綜合監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險監理政策規劃、統計資料處理與資訊業務聯繫及辦理。
二、消費者保護及保險教育宣導相關事宜之辦理。
三、保險法之訂修、廢止、疑義解釋之研擬。
四、保險犯罪與洗錢防制業務之監督及管理。
五、國際與兩岸保險事務、制度之規劃及辦理。
六、專業再保險業務之監督及管理。
七、保險代理人、經紀人與公證人業務之監督及管理。
八、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與其他有關財團法人之監督及管理。
九、其他有關保險綜合監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