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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第六組掌理會計師管理業務之規劃與聯繫及執行,會計師申請核准辦理公
開發行公司財務簽證案件之審核,財務會計之編表、處理原則及程序規範
之擬訂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訂。
(二) 公司法關係企業專章相關書表編製準則之修訂。
(三) 財務會計之編表、處理原則及程序規範之擬訂。
(四)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會計問題解釋之處理。
(五)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之督導與聯繫。
(六)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申報案件之審查。
(七) 作業程序及手冊之訂定。
(八) 本組綜合性業務事項。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公告、申報及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二) 財務預測制度規劃及程序規範之擬訂。
(三) 會計師查核簽證規則之修訂。
(四)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之修訂。
(五) 公開發行公司每月營運情形、大陸投資資訊及海外投資資訊等之蒐
集與整理。
(六)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申報案件之審查。
(七) 上市上櫃公司財務報告審閱作業之修訂及控管。
(八) 管理性報表之蒐集與處理。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會計師法及解釋之研擬與修正。
(二) 會計師法有關事項之辦理:
1.申請核發會計師證書之審查。
2.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之核准。
3.會計師登錄及登錄事項異動之核定。
(三) 兼辦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相關事宜。
(四) 會計師公會之聯繫與督導 (含同業評鑑業務) 。
(五) 會計師公費資訊之蒐集與整理。
(六) 會計師事務國際化業務。
(七) 審計準則公報及審計問題解釋之處理。
(八)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申報案件之審查。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