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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審查三科掌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
務稅及違章檢舉案件之調查及稽徵等事宜。分設四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貨物稅及證交稅股:
(一)貨物稅及菸酒稅:
1.產製廠商及未稅倉庫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案件之處理。
2.產品登記、變更、註銷案件之處理。
3.工廠停工、復工案件之處理。
4.產製廠商申報納稅書表之審查。
5.產製廠商產銷、存儲、出廠數量之審查。
6.貨物稅產製廠商申報出廠完稅價格異常案件之審查。
7.貨物稅證照之請印、領發與核銷。
8.產製廠商稅籍資料及申報書表之登錄、建檔。
9.產製廠商之訪查與非貨物稅廠商申請完稅之輔導。
10.應稅貨物、菸酒之免稅申請、銷案及退稅案件之處理。
11.應稅貨物、菸酒退廠整理、改裝改製、報廢之查驗。
12.貨物稅、菸酒稅核定補稅、退稅及抵繳案件之審查。
13.貨物稅、菸酒稅責任目標之擬訂及績效統計。
14.出口報單抄本之審查及核發。
15.貨物稅、菸酒稅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16.未稅貨物、菸酒之稽查。
17.違章案件之審查。
18.應稅貨物零組件、半成品之查核。
19.暖氣機主機或壓縮機裝置為冷凍、冷藏設備之勘驗及發證。
(二)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
1.證券商代徵證券交易稅及期貨商代徵期貨交易稅業務之查核。
2.未上市公司股票讓售資料之調查及處理。
3.代徵獎金之核發。
4.更正退稅案件之處理。
5.違章案件之審查。
6.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7.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責任目標之擬訂及績效統計。
8.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
至第六款之特種貨物)
1.財政部交辦法令研議事項。
2.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3.產製廠商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案件之處理。
4.產製廠商申報納稅書表之審查。
5.產製廠商稅籍資料及申報書表之登錄、建檔。
6.未稅特種貨物之審查。
7.違章案件之審查。
(四)管制業務:
1.公文之收發及管制。
2.案件之派查、稽催及管制。
3.績效統計。
4.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二、查緝第一至第三股:
(一)年度查緝作業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檢舉密告案件之調查。
(三)有關單位通報違章案件之審查。
(四)上級交辦事項之處理。
(五)會審案件之審查。
(六)其他機關委查事項之處理。
(七)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法令疑義及其
他行政業務處理。
(八)分局、稽徵所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稽徵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