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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本局為檢討業務、推進工作、把握預算之執行,並解決各科、室處理業務
時所發生之困難起見,每月舉行局務會議一次,由局長、副局長、主任秘
書、科室主管、分局長及稽徵所主任組成之;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並得
通知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