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稅務資訊科掌理自動化作業之規劃設計、執行及各項課稅資料蒐集、整理
、通報、保管等事宜,分設八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系統第一至第三股:
(一)電作資訊系統之開發設計及推行。
(二)各項應用系統之執行及維護。
(三)各項應用系統執行進度之擬訂及考核。
(四)各項應用系統之評估、檢討、改進系統及整合規劃。
(五)各單位對電作業務疑難問題之聯繫、協調及解決。
(六)配合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整體規劃及開發系統之試辦作業。
(七)單元程式進館及改館作業。
(八)自動化作業手冊之編撰及維護。
二、機器操作股:
(一)配合各單位之需求、產出各項資訊。
(二)電腦設備新增、更新計畫之彙整、擬訂及經費預算之評估。
(三)電腦設備之租購及管理。
(四)電腦設備之耗材管理。
(五)資料庫、磁碟空間之使用管理。
(六)程式館之進、改館管理。
(七)使用機時之統計分析及機器操作疑難問題之處理。
(八)災變模擬及回復之演練。
(九)機房門禁管理及作業環境之維護。
(十)網路系統管理。
(十一)稅務資訊系統相關設備之操作管理。
(十二)使用者通行碼配發與管制。
(十三)配合國稅相關各類媒體申報作業之電作業務。
(十四)備援作業之執行與管理。
三、資料整理股:
(一)課稅資料建檔作業之規劃、執行及管控。
(二)各種原始資料輸出清單之核對、更正及退查。
(三)產出表報之查點、移送及回報管制。
(四)各單位終端機人員登錄作業協調支援。
(五)資料外包建檔連繫及彙整驗收。
(六)繳款書之登錄、核算及與經收稅款處之查對。
(七)繳款書報核聯委外影像掃瞄、存檔及調印。
四、資料蒐集股
(一)執行業務者各項課稅資料之蒐集、整理及通報。
(二)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各項課稅資料(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之
蒐集、整理及通報。
(三)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其他所得業者課稅資料之蒐集、整理及
通報。
(四)各項非扣繳資料之蒐集、整理、通報及管制。
(五)分局、稽徵所非扣繳資料蒐集、整理、通報、管制作業計畫之擬訂
、督導及考核。
(六)執行業務所得、獨資合夥資本主營利所得及其他所得之通報及管制

(七)本局公告新聞紙蒐集及通報。
(八)課稅資料之規劃及開發。
(九)戶政資訊系統運用之規劃及連繫。
(十)政府機關查調個人財產及所得資料作業。
五、資料保管股
(一)各類課稅資料之保管。
(二)單照之管理及核發。
(三)各類課稅案卷及原始資料之提供及運用。
(四)營利事業申報內容更正案件之受理。
(五)課稅資料逾保管年限之清理。
(六)營利事業財產資料之查調。
(七)營業稅申報零稅率及固定資產資料保管作業規劃、督導。
(八)政府機關查調非個人財產及所得資料作業。
(九)財產及所得資料查調作業管制。
六、管制股:
(一)自動化作業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資訊教育訓練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三)電作業務行事曆及電作需求之管制。
(四)電腦圖書及系統文書之管理。
(五)公文之收發及管制。
(六)各項綜合性業務之管制。
(七)電作業務概算、預算編列彙整。
(八)辦公室自動化作業應用系統執行及維護。
(九)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