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分等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地區關稅局業務之繁簡,按年處理進出口報單及轉運申請書份數、入出境
旅客人數、進出口、轉口貨櫃數量之多寡,與所轄貨櫃集散站、加工出口
區、科學工業園區、保稅工廠或聯鎖創庫及位處國際港口或機場等要件綜
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