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綜理所務;副所長一人,襄理所務;職位均列第十至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