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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綜理署務;副署長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襄理署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