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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人監獄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受刑人入監時,應檢查身體、衣類及攜帶物品,並捺印指紋或照相,暨調
查其個人關係與其他必要事項,其在執行中認有必要時亦同。
受刑人為婦女者,前項檢查由女管理員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