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主計財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中科院之公有財產,應定期編造財產增減表及結存表、財產目錄總表,陳報監督機關轉送財政部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