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1 條
國防部對鐵路軍運執行及運費支用情況將派員實施定期、不定期之稽查,
各單位對其所屬,亦應隨時派員督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