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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條例所列預算之執行,審計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