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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6 條
數值法細部測量以使用全站式經緯儀 (T.O) 實施光學法自動記錄觀測
資料,在施測過程中,觀測資料之記錄為數值方式,存放於記錄器,並利
用輸入編碼來表示觀測資料之性質以及點位與地物間之群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