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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8 條
細部點之測定,在一萬分之一測圖,以輻射法為主,導線法及交會法為輔
,距離以視距法測定之,二萬五千分之一及五萬分之一測圖,視地形決定
以交會法或輻射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