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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8 條
經緯儀後方交會定點法為將四等導線聯接於三角點,可對四個以上之三角
點施行三測回之方向觀測,以三已知點為一組,應用二組分別計算,決定
點位,其較差不超過圖上距離○.二五公厘時,取其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