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防杜軍品盜賣侵占獎勵檢舉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各級單位主官 (管) 及政戰主管人員,應隨時嚴密考查及獎勵檢舉,杜絕
盜賣、侵占或竊取軍品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