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備後勤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3 條
有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利害關係人得向執行單位申請其迴避。
執行單位知悉一般研發成果創作人或簽辦、審議或核決一般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人員,有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或前條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或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應命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