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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事學校設立變更停辦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軍事學校及學院設立、變更或停辦計畫說明書之格式、應記載內容、作業期程、作業程序等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定之。
軍事學校自我評鑑之組織、基準、程序等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