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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預備學校國中部高中部學生入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預校國中部學生入學,採甄選入學方式;高中部學生入學,採登記入學及甄選入學方式。其入學事項,由預校組成招生委員會,訂定招生簡章辦理。
前項招生簡章,應報請國防部核定後,函轉教育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