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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事教育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教育訓練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軍事教育為國家整體教育之一環,以國防部為主管機關。並依相關教育法律之規定,兼受教育部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