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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及輔導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確保金門、馬祖、東沙、南沙地區安全,促進地方發展繁榮及軍民分治
精神,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