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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軍服制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左列時間應服用軍常服:
一、侍從總統出巡。
二、平時辦公及外出。
三、參加各種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