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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兵役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8 條
服軍官役、士官役者,應宣誓效忠中華民國,遵守國家法令,並對公務有終身保守機密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