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中科院監事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有雙重國籍,並就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遴選之:
一、具有科技背景及稽核相關實務經驗。
二、曾任商務、法律、財務、會計等工作,具有帳務查核及財務分析相關實務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