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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主計人員任職管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管制範圍:
一、國軍主要主計職務人員之任職及調職,由國防部 (以下簡稱本部) 管
制之,其職務範圍,由本部主計局另定之。
二、除前項職務人員外,各級單位正副主計主官 (管) 之任職及調職:
(一) 直屬國防部者,由本部實施管制。
(二) 屬於各總部者,由各總部實施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