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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懲罰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人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本法施行日期,除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第二款及第十八條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