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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軍政治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基礎教育正期 (專科) 學生及其他各班次學員生之政治課程成績不及格,
應照各學校教育成績計算辦法規定,分別予以降期或退學 (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