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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戰略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防願景之勾勒及國防政策之建議;軍事互信機制之規劃及管制。
二、國軍軍事戰略計畫作為。
三、國防報告書之編纂及發行。
四、國軍軍制、組織、兵力結構、總員額及人力編設之策訂。
五、本部與所屬組織業務權責劃分及任務職掌之核議。
六、國軍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及額度分配;建案整體獲得規劃書之審定、督導與作業規定之研擬及釋義。
七、軍事交流合作政策之擬訂、指導及管制;各司令部對美軍售會議執行及專案管理之督管。
八、國防安全及區域安全之事務研析。
九、國防軍事事務革新趨勢、未來戰爭型態趨勢、威脅及作戰概念之綜合研析。
十、其他有關戰略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