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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軍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保管國家機密人員退伍、除役或離職時,應將所保管之國家機密,逐件移交接任人員,並列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