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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5 條
國防法律由總統依法公布之。
國防法律以外之法規,發布權責如左:
一、行政院核定者,由行政院發布或交由本部會同其他機關發布。
二、部長核定者,由本部發布或會同有關機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