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依軍事審判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指揮監督該署軍事檢察官及其所屬檢察署軍事檢察官。
軍事檢察官應服從前項指揮監督長官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