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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局置處長五人,主任一人,職務列少將或上校;副處長、副主任七人至
十七人,參謀主任一人,科長三人至五人,職務均列上校;參謀一百六十
八人至二百三十人,職務列中校、少校、尉官、士官,其中四十八人至七
十人,職務得列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