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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輔導區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技術人員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農地墾殖利用及水土保持之技術指導事項。
二、關於農機具使用保養之指導事項。
三、關於各農莊擬訂生產計畫、預算及耕作進度之指導事項。
四、關於優良種籽、種苗、種畜 (禽) 之引進及繁殖改良指導事項。
五、關於肥料、飼料調製使用之指導事項。
六、關於作物栽培及禽畜飼養之指導事項。
七、關於副業經營之指導事項。
八、關於農莊記帳及結算之指導事項。
九、其他有關技術指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