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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輔導區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輔導員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場員生活指導管理事項。
二、關於場員編組調配事項。
三、關於場員教育訓練事項。
四、關於場員糾紛調處事項。
五、關於各農莊對外公共關係及和睦鄰里事項。
六、關於政令之宣導與場員意見處理事項。
七、關於各農莊儲蓄、積穀及義務勞動指導事項。
八、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