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交部訂定財團法人法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財團法人應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制定以誠信為基礎之政策,並建立良好之內部治理與風險管控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財團法人應依前項之經營理念及政策,於誠信經營規範中訂定具體誠信經營之作法及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以下簡稱防範方案),包括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及教育訓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