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勞基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留職停薪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國駐中華民國使館外交郵袋寄遞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外交部 > 外交業務目
第 6 條
外交郵袋免予開拆查驗,但海關如認為此項郵袋裝有不屬本辦法第一條所
指之文件或物品時,應即報告外交部,由外交部約請有關使館派員會同外
交部人員在海關負責人員前當場開拆查驗,如此項約請未獲接受時,郵袋
應退回原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