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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綜合規劃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僑務政策、制度、方針與計畫之研究及分析。
二、中程與年度施政計畫、業務會報、出國計畫之績效評估及列管。
三、為民服務工作、公文之稽催、查核與成果管制及其他僑務業務專案之列管。
四、本會獎章審查、僑胞人才資料及本會緊急通報制度之綜合管理。
五、本會出版品及僑務歷史典藏之綜合管理。
六、僑務委員會議、慶典及重大專案之籌辦。
七、僑民身分證明之核發及相關法規之研訂。
八、國會聯絡。
九、其他有關僑務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