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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僑務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僑民教育與經濟事務之規劃、辦理、輔導及聯繫。
二、僑團、僑社、僑生與海外華裔青年事務之規劃、辦理、輔導及聯繫。
三、僑民權益之維護及身分證明之核發。
四、僑務資訊之蒐集及僑情之報導。
五、其他有關僑務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