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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進用人員時,應優先僱用具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