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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智慧創作保護共同基金(以下簡稱共同基金)之設置與其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以促進原住民族或部落之文化保護及發展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