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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社會福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原住民合作社之營運發展經費得由各級政府酌予補助。
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原住民合作社考核,成績優良者,應予獎勵,其考核及獎勵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